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广汇审
字[2016]G15044340018 号),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四方精创”)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638,183.26 元、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66,359,125.79 元,公司
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469,167,881.62 元。
鉴于公司 2015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成长性持续看好,在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出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 473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向共计 16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430 万股,预留 43 万股。公司首次实际向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21,5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公司总股
本将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的 100,000,000 股变更为 103,921,500
股。
在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可能
存在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而引起的公司总股本减少情况。因此,
公司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最大不超过 103,921,500 股。
基于上述,公司现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不超过人民币
15,588,22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前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