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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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民

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或“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保

荐机构,对民和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进行了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

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620号)核准,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3,523,3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资金839,999,998.80

元,扣除发行费用27,7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12,299,998.80元。该项募集

资金于2011年11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

了“天圆全验字[2011]0007002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度 金额(万元)

2011 年度 323.82

2012 年度 6,521.44

2013 年度 3,784.17

2014 年度 8,435.18

2015 年度 6,063.38

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和“商品鸡屠宰加工建

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涉及募集资金金额约6.26

亿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2015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已建设完工,相应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已清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出,余额为人民币0.00

元。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

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将募

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和“商

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涉及募

集资金6.26亿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已建设完工,相应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已清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出,余额为人民币0.00

元。

3、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于2011年12月2日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和“粪污处理沼

气提纯压缩项目”。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民和食品于2011年

12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

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于2012年2月20日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单独设置账户。

由于将“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交由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

施,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支行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民

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目前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81,230.00 6,063.38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2,660.78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2,660.78 25,127.98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4.6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总额(1)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进度(%)(3) 状态日期 实现的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效益 大变化

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 是 53,920 53,884.26 3,441.56 12,482.60 23.17 否 是

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是 17,840 17,840 895.83 3,028.47 16.98 否 是

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 否 9,505.74 9,505.74 1,725.99 9,616.91 101.17 2016 年 6 月 30 日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1,265.74 81,230 6,063.38 25,127.98 -- -- -- --

合计 -- 81,265.74 81,230 6,063.38 25,127.98 --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推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2013 年度,

国内白羽肉鸡市场祖代鸡引种量继续增长,导致商品代鸡苗供应量居高不下,公司主营商品代鸡苗价格不振。期间不间断发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了禽流感、“速生鸡”等突发事件,对鸡肉的终端消费信心产生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需注重效益与安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全,同时还需兼顾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当前市场景气度状况,不能逆市场而冒险,加之募投项目属于成熟产业,无时效性。因此

董事会推迟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由于肉鸡养殖景气度依旧不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和“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由于不受养殖影响,已建设完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商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鸡养殖建设项目”和“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涉及募集资金 6.26 亿元(含

情况说明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为外部经营环境长时间低迷,整个白羽肉鸡行业陷入亏损

状态,强行推进募投项目将导致亏损扩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议案》,将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点为生物科技公司发电厂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由其进行管理实施。

变更情况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

中新建养殖区由原建设地改为蓬莱市小门家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案》,民和生物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粪污处理技术及经验,项目交由其实施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业务和资源,有效

调整情况

控制业务运营风险,提高公司整体管控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动资金情况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26,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已分别于 2015 年

去向

5 月 15 日和 2015 年 7 月 29 日收回本金和收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和“商品鸡屠宰

加工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涉及募集资金6.26

亿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主要原因为外部经

营环境长时间低迷,整个白羽肉鸡行业陷入亏损状态,若公司强行推进募投项目将

导致亏损的扩大。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审计机构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度)进行了鉴证,并出具

了“中兴华核字(2016)第BJ05-0006号”《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鉴证

报告》认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郭 哲 吴卫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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