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3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
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10,000万元人民
币贷款保证担保。是与之前年度对其担保的延续,不计为累加额。此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西郊司家庄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养殖、加工优良种禽、种蛋及鸡肉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民和食品总资产为368,221,754.03 元,总负债
156,154,025.93 元,净资产212,067,728.10 元。资产负债率42.41%(以上数
据为2015年度经审计数据)。
(二)单位名称: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西郊司家庄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沼气发电和生物天然气提纯、有机固态肥、有机水溶肥的生
产与销售等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90%股权。通过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民和生物资产总额为311,578,538.95元,负债总额
为151,673,196.35元,股东权益总额为159,905,342.60元。资产负债率48.68%
(以上数据为2015年度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担保金额
自签署担 保 银行贷款合
民和食品 连带责任保证 30,000 万元人民币
同之日起一年
自签署担 保 银行贷款合
民和生物 连带责任保证 10,000 万元人民币
同之日起一年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民和食品和民和生物提
供贷款担保,合计担保额度40,000万元。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3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
证担保,为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
保证担保,以确保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
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为其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担保额度占净 实际发生额度占公
担保分类 担保额度 已使用金额
资产的比例 司净资产的比例
子公司 40,000 万元 45.63% 12,280 万元 14.01%
其他(含参股公司) 16,911.6 万元 19.29% 11,440.2 万元 13.05
合计 56,911.6 万元 64.92% 23,720.2 万元 27.06%
本次担保为与之前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延续,不计为累加额。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其他披露事项
为配合公司整体融资计划,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30,000
万元贷款担保,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10,000万元贷款担
保,均用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事项由民和食品和民和生物各自股东
会审批即可。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