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续聘 2016 年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浙江巨龙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将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
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认真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
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
计机构。
二、公司与关联方浙江金华神马板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板材”)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神马板材为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屠叶初参股的公司,公司与神马
板材所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应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不应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能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16 年审计机
构、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郝玉贵 傅坚政 陆竞红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