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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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

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 栋 1606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徐爱平女

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孔雨

泉先生和马敬仁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全部监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动放弃本次

股权激励资格,因此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实际由

1

507,113,860 股变更为 508,366,36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507,113,860 元人民币变

更为 508,366,360 元人民币,《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修订详情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07,113,860 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 508,366,360 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7,113,860 股,公司的股本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8,366,360 股,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 507,113,860 股。 结构为:普通股 508,366,360 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根据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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