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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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8300004 号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

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是瑞和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瑞和股份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1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和股份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绍煌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勇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瑞和建筑装

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

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00.00 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减尚未支付的承销

费用和保荐费用 29,000,000.00 元后,余额 571,000,000.00 元于 2011 年 9 月 23 日

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账户号 开户行 存入金额(元)

1 745857963265 中国银行中银花园支行 571,000,000.00

合计 571,000,000.00

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9,491,434.95 元后,本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1,508,565.0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281”验资报告。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期初净额 155,602,672.37

加: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500,000.00

3

项 目 金 额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1,385,293.3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995,368.04

加: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2,715,551.49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68,428,298.51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于 2010 年 5 月制订了《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

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分别与太平洋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

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12 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汕尾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和产业园”)增资 3,000 万元,实行专户存储;并与瑞和产业园、太平

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帐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银行中银花园支行 745857963265 协议账户 3,015,355.46

中国银行中银花园支行 766658051216 协议账户 302,574.90

瑞和股份瑞和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帐户余额小计 3,317,930.36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00392518000120103007958 协议账户 50,051,531.57

瑞和股份设计研发中心募集资金帐户余额小计 50,051,531.57

华夏银行天安支行 4555200001801500001558 协议账户 200.12

瑞和股份企业信息化募集资金帐户余额小计 200.12

华夏银行天安支行 10861000000083401 协议账户 8,169.06

瑞和股份超募资金帐户余额小计 8,169.06

4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帐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 41002900040019563 协议账户 13,506.00

瑞和股份超募资金帐户余额小计 13,506.00

平安银行科技大厦支行 11006889154705 理财专户 2,182.63

农业银行白石洲支行 41003000040013721 理财专户 15,025,516.46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128903131710804 理财专户 5,042.02

招商银行水榭花都支行 128903131710909 理财专户 4,220.29

瑞和股份理财专户余额小计 15,036,961.40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68,428,298.5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7,337.90 万元。

其中 2015 年发生额为 5,138.53 万元,具体包括:使用募集资金 1,680.70 万元投入

汕尾瑞和产业园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430.42 万元投入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 2,027.41 万元投入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归还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万元,本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50.00 万元。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调整情况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在全资子公司汕尾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产业园”)内建设。由于产业园建设用地自北向南有一条路从园区穿过(此路

为邻近工厂出入必经之路),为了园区整体规划,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新的市政

规划协调处理迁移道路一事。产业园项目现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为木制品厂房与宿舍

等,二期为标准厂房与专家楼、办公楼等。一期项目木制品工厂与宿舍楼于 2015 年

6 月验收合格,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目前正处于招商阶段。二期项目标准厂房与专家

楼与办公楼等正在按计划施工,目前(2016 年 2 月份)专家楼主体四层梁板砼浇筑

完成;厂房 B 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完成主体封顶;厂房 A 及二期三栋标准厂房正

在进行桩基础施工。二期三栋标准厂房、配套厂房 A、配套厂房 B 及专家楼(含办公

大楼、研发中心)预计将于 2016 年 12 月建成试运行。原招股说明书承诺完成时间

指的是整体全部运营投产时间,实际情况是分为两期建设、分为两批投产运营,上述

原因使得该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有所放缓。

基于同样的原因,该项目工程建设计划发生调整,导致项目进度计划相应有所

调整,但项目投资明细自 2012 年 6 月调整后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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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具体项目进度调整情况列表如下:

项目进度调整表

招股书计划完成 调整后预计完成

序号 计划内容

时间 时间

1 前期准备工作 2011 年 10 月 已完成

2 工程设计、场地工程、招投标 2011 年 11 月 已完成

3 厂房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公用工程施工、安装 2012 年 5 月 2016 年 08 月

4 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2012 年 7 月 2016 年 10 月

5 人员招聘、培训,组建生产线、项目验收 2012 年 8 月 2016 年 11 月

6 设备试运转、试产 2012 年 9 月 2016 年 12 月

本次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

向,也不影响该项目投产后的产能。此次调整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

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计划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

对募集资金投产后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的建设延期,预计产生效益较原计划会有所延

迟。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总体影响不大。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对

公司生产经营基本不构成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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