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通
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1:00 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公司
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成明先
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 司 《 2015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i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6CDA60181 审计报告确
认,2015 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25,409,523.44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12,540,952.34 元
后 , 加 上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13,419,249.32 元 , 扣 减 分 配 2014 年 度 股 利
160,400,000.00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
165,887,820.42 元。
依据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和资产状况的前
提下,现提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2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6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60,15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05,737,820.42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5.7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46%;实现营业利润 1.63 亿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45.27%;实现净利润 1.45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在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
无异议。
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利君股份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i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i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结合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 2016 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
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有关审计报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