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海 宜: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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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事

前了解了该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深圳市考拉超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海风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之间的业务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效益

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

3、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和公司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伯溆 颜重光 王则斌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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