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各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出具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公司及
公司董事会成员能够自觉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董监高
人员的守法意识及业务水平,建立和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
力的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
度,在落实和考核上狠下功夫,使得公司的管理不断规范,中小股东
的利益得到了维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严格尊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大股东和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况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奉公守法,无违反法律、
法规、章程及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年度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与公司独立董
事、董事会及相关的高管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资金占用的专项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年度
财务报告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
关保密的规定,参与年报制作等接触敏感数据的人均进行了登记并报
交易所备案。在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
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也未
发现参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以及公司董监高人员
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编制和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我们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
部控制制度,内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能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
发展的需要;公司深化内部风险评估、推进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
等完善内部控制的系列工作,公司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
运行质量、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重视社会责任,建立了完善的
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技术先进的环保设施,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
重大社会安全问题,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从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
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状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对公司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监事会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