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积极
开展工作,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1、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
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net上。
2、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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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藏发展关于 2013 年报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公告》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net上。
3、2015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
通过选举尼玛次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6 月 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net上。
4、2015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次会议决议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豁免公告。
5、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本次会议决议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豁免公告。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
理班子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确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未发现公司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监事会认为: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5 年度公司财务报
表,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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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市场规
律进行的,其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
5、本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充分披露并报告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配套指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也适应公
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时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内部控制规
范》的要求,不断地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三、2016 年度工作展望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围绕公司经营
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努力做好各项工
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全体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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