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6-47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关注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了公司仙藜口
服液产品因虚假宣传广告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的相关报道,部分网
站进行了转载。
报道中所涉及内容,来自国家药监局网站 4 月 20 日发布消息:通化金马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仙藜口服液”,该产品通过广播健康咨询的方
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二、董事会说明
公司在知悉上述报道内容后高度重视,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了核实,为了便
于投资者全面详细了解情况,现就有关媒体报道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产品销售管理情况。我公司对仙藜口服液产品实行代理销售,目前已将
该产品委托两家经销商进行销售。在《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中约定“广告制作
费用及发布费用全部由代理商承担,代理商必须保证广告发布的合法性,如因代
理商发布非法广告或采取非法形式发布广告而给通化金马带来的法律及经济责
任,完全由代理商承担。”
2、公司仙藜口服液产品广告产生问题的原因。2016 年 3 月初,在国家药
监局网站公布前,我公司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到有一家经销商,在未告知我公司的
前提下,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经销协议条款,擅自篡改原广告批准内容,夸大其功
能,在相关媒体进行发布。
3、公司的整改措施。2016 年 3 月中旬,公司在发现问题后,已经通知涉
事经销商立即停止所有违法广告的宣传,并在事发地采取措施,最大程度的消除
不利影响。否则,公司将采取停止供货、取消其产品经营权、追索代理商违约责
任等措施。
涉事经销商同意并承诺停止所有违法广告的宣传。
4、仙藜口服液产品对公司的影响。2014 年仙藜口服液销售收入 5.68 万元,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0.03%;净利润-1.76 万元。2015 年仙藜口服液销售收入 366.9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1.95%;净利润-117.78 万元。
5、公司其他品种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对自营销售的产品未发布虚假广告
产品宣传,其他经销商也未发现存在宣传虚假广告行为。
就此事宜,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大对代理销售产品的监督力度,严格监
管公司各产品经销商广告发布行为。
三、相关提示
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