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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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川智慧”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三川智慧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三川智慧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

理,即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

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用

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1

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

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

立核查意见后实施。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政策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2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履行程序

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一年。

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决定根据实际情况,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

币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

元。使用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

产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

事项已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

3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万 峻 罗 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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