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独董意见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查。
审查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
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该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必要环节,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订了协议,交易价格
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
常运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洪武
许保如
齐向超
二О 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