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肉食: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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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宫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王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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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00,883,088.48 866,804,538.85 3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255,584.74 32,967,386.22 67.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0,366,418.93 29,266,276.67 72.1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1,722,763.88 21,470,434.70 606.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5 -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5 -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1% 2.23% 1.2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2,003,816,645.13 1,930,603,778.51 3.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01,875,396.12 1,546,619,811.38 3.5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85,365.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601,753.9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12,605.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250.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8,406.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21,402.93

合计 4,889,165.8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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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5,28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龙大食品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83% 204,400,000 204,400,000

限公司

伊藤忠(中国)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00% 87,300,000 87,3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莱阳银龙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6% 35,600,000 35,600,000

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99% 4,305,5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尤颖 境内自然人 0.39% 1,702,486

王正 境内自然人 0.38% 1,647,873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信量

其他 0.37% 1,611,230

化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吴德庆 境内自然人 0.32% 1,413,600

邓志成 境内自然人 0.31% 1,338,825

董伟琳 境内自然人 0.28% 1,218,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5,500

尤颖 1,702,486 人民币普通股 1,702,486

王正 1,647,873 人民币普通股 1,647,87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

1,611,230 人民币普通股 1,611,230

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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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庆 1,413,6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3,600

邓志成 1,338,825 人民币普通股 1,338,825

董伟琳 1,21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8,000

陈妙 903,571 人民币普通股 903,571

刘双文 900,185 人民币普通股 900,185

易居白 876,558 人民币普通股 876,558

公司限售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致行动人。有限售条件股东与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说明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尤颖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1,702,486 股;股东王正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司股票 1,200,000 股;股东易居白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票 876,558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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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增加1,630,000.00元,增长率54.33%,主要原因为期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增加37,150,421.22元,增长率156.14%,主要原因为生产规模扩大预付货款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3,278,809.13元,增长率55.91%,主要原因为期末储备肉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年末减少11,531,556.17元,减少率50.09%,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提高了对管理团队的薪

酬激励额度于2016年年初发放。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加4,974,739.80元,增长率314.14%,主要原因为期末未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上年年末增加23,367.36元,增长率40.36%,主要原因为期末含银行未扣的已还农发行借款对应

的3月22-29日期间借款利息。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4,078,549.63元,增长率38.54%,主要原因为本期原料价格上涨销售价格增长。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01,801,482.71元,增长率38.34%,主要原因为本期原料价格上涨单位成本增长。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17,294.40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实现营业税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891,713.75元,增长率31.91%,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31,250.89元,减少率117.81%,主要原因为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56,582.50元,增长率38.74%,主要原因为本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利得增加。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04,388.09元,减少率50.04%,主要原因为本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0,252,329.18元,增长率606.66%,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收到

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1,684,060.45元,减少率273.15%,主要原因为本期投资支付

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090,182.65元,减少率127.94%,主要原因为本期筹资活动

收到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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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

(2016-02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

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股份回购承诺内容如下:如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事项,采用二

山东龙大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肉食品股 首次公开 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回购 2014 年 02 严格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长期

份有限公 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 月 17 日 行

司 发行的股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

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回购,如

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

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

司股票已经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

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

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

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且不低于发

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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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本公司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

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

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

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本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

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

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

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

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

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

山东龙大 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股 2014 年 6

肉食品股 首次公开 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份有限公 发行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司 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月 25 日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

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为

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

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A、公司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

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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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的总额;B、公司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C、单次用于

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

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

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

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

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

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D、公司

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

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

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

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E、

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

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

响,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

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

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3、稳

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本公司将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

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措施的

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

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

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

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4、

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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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

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

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

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

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

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自本公司股票挂牌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

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

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 2014 年 6

龙大食品

首次公开 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集团有限

发行 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公司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 月 25 日

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

行人总股本的 10%;3、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发

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 2014 年 6

龙大食品

首次公开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集团有限

发行 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公司

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 月 25 日

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

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

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

1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

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本公

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

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2)

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

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3)单次用于增持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自发

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

的现金分红的 20%,单一年度用以

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

行人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发行人

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

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

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

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

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如

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

措施,本公司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

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

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

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

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

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

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5)若

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

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

响,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身份,

促成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

并在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

1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案上投赞成票。3、稳定股价措施

的启动程序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以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

公司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

条件成就后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

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

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

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增

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公

司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

易日后,本公司将按照方案开始实

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4、约

束措施本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

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

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

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

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预

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

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避免利益冲突承诺:1、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

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在开展

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

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

下同)不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

大程度减少重复的业务合作方;2、

龙大食品

首次公开 在与商场超市、广告宣传、物流供 2014 年 02 严格履

集团有限 长期

发行 应商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本翁及 月 17 日 行

公司

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

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

行人之间,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先统一谈判,后分摊费用"、"先

联合广告宣传,后分摊费用"等有

损发行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业务;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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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市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

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

加工相关资产。若经发行人审计委

员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

人因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

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

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

方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行人

利益受损,本公司将在确定该损失

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发行

人支付损失金额两倍的现金赔偿,

届时如本公司不履行该赔偿责任,

则发行人可以在向本公司支付的

分红中扣除。

股份回购承诺内容如下:如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

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并且本公司将依法购回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

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将在中

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

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

项认定后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

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

龙大食品

首次公开 购等方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2014 年 02 严格履

集团有限 长期

发行 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月 17 日 行

公司

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

发行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

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

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经

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

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

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

成交量)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

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

应调整。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1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

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

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

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

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

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

龙大食品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

集团有限 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

公司;伊藤 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忠(中国)首次公开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 2014 年 02 严格履

长期

集团有限 发行 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月 17 日 行

公司;莱阳 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银龙投资 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除外)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

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

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若

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

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

损失的,本公司均将给予发行人全

额赔偿。

所持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潜在

龙大食品

纠纷情形的承诺:本公司所持发行

集团有限

人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

公司;莱阳

股、隐名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质

银龙投资

首次公开 押、查封、冻结等其它权利受到限 2014 年 02 严格履

有限公司; 长期

发行 制的情形。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 月 17 日 行

伊藤忠

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若因违

(中国)

反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

集团有限

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

公司

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龙大食品 首次公开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为发行人利 2014 年 02 长期 严格履

1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集团有限 发行 益以外目的,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 月 17 日 行

公司;莱阳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

银龙投资 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股东

有限公司 期间,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将

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

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不会

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

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企业;将促使本公司控股

或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

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

任何活动;本公司所参股的企业,

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

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公司将避

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

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

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

围,本公司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

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

争,如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

公司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

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

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严格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

伊藤忠 2014 年 6

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

(中国) 首次公开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股份应

集团有限 发行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公司 月 25 日

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

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的 80%,每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 2014 年 6

莱阳银龙 首次公开 2014 年 02 严格履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 月 26 日-

投资有限 发行 月 17 日 行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 2017 年 6

1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 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 月 25 日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

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

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

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

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

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

2014 年 6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宫明杰;宫 首次公开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学斌 发行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

月 25 日

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

人总股本的 10%;3、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为发行人利

益以外目的,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

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股东

期间,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将

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

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不会

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

宫明杰;宫 首次公开 2014 年 02 严格履

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长期

学斌 发行 月 17 日 行

成竞争的企业;将促使本人控股或

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

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

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

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

及/或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

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

1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

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

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

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亲自及/

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

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

退出该等竞争。若因违反该承诺而

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

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给予

发行人全额赔偿。

避免利益冲突承诺:1、本人及本人

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

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在开展业务

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发行

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下

同)不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

程度减少重复的业务合作方;2、

在与商场超市、广告宣传、物流供

应商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本人及

本人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

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

人之间,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先统一谈判,后分摊费用"、"先联

合广告宣传,后分摊费用"等有损

宫明杰;宫 首次公开 发行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业务;3、2014 年 02 严格履

长期

学斌 发行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月 17 日 行

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制

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加

工相关资产。若经发行人审计委员

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

因与本人及本人控股或控制的企

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产生

利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行人利益受

损,本人将在确定该损失的审计报

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发行人支付损

失金额两倍的现金赔偿,届时如本

人不履行该赔偿责任,则发行人可

以在向本人控制的龙大集团支付

的分红中扣除。

董瑞旭;宫 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人及

首次公开 2014 年 02 严格履

明杰;宫旭 本人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 长期

发行 月 17 日 行

杰;宫学 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

1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斌;郭延 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

亮;纪鹏 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

斌;刘惠 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荣;刘克 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

连;秋山 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

刚;谭喆 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

夫;土桥 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晃;王辉;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王蔚松;张 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德润;赵方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胜 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

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向

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

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

式侵占发行人资金。若因违反本承

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

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

均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自锁

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

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宫明杰;宫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

学斌;秋山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

刚;赵方

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

胜;谭喆

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

夫;张德

首次公开 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2014 年 02 严格履

润;郭延

发行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月 17 日 行

亮;刘惠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荣;王蔚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

松;宫旭

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超过

杰;纪鹏

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

斌;王辉

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1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

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

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发

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

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

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

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

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

宫明杰;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

旭杰;宫学 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

斌;郭延 整),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

亮;纪鹏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为稳定公

斌;刘惠 司股价之目的,本人应在符合《上

首次公开 2014 年 02 严格履

荣;秋山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

发行 月 17 日 行

刚;谭喆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夫;王辉;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王蔚松;张 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

德润;赵方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胜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

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

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本人单次

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

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

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单

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

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

1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

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

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

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

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独立董事在实施上述稳定股

价预案时,应以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后其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要求

的独立性为前提。3、稳定股价措

施的启动程序本人应在发行人出

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

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

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

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人

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

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

价,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

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

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

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4、

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

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

(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

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

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宫明杰;宫 关于发行人招股书披露瑕疵致使

学斌;秋山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首次公开 2014 年 02 承诺履行 严格履

刚;赵方 赔偿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

发行 月 17 日 完毕为止 行

胜;谭喆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夫;张德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2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润;刘惠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荣;郭延 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亮;王蔚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

松;董瑞 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旭;土桥 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晃;刘克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

连;宫旭 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杰;纪鹏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斌;王辉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

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

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

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

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

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

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

完毕时为止。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0.00% 至 8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7,418.93 至 8,902.71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4,945.95

元)

生猪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给公司 2016 年 1-6 月份的经营业绩预计带来很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的困难。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4,934,983.92 364,189,280.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630,000.00 3,000,000.00

应收账款 216,723,063.93 188,874,421.03

预付款项 60,942,923.43 23,792,502.2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143,381.04 5,864,571.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36,433,559.14 439,788,908.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78,000,000.00 258,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360,807,911.46 1,283,509,683.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100,000.00 12,1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49,795,266.41 447,600,682.62

在建工程 19,874,131.88 18,415,742.9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22,305,779.61 23,237,039.61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2,612,502.26 32,951,184.9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851,078.15 2,949,390.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5,018.01 298,068.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3,084,957.35 109,541,985.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3,008,733.67 647,094,094.92

资产总计 2,003,816,645.13 1,930,603,778.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3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0,000,000.00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119,798,412.04 106,695,166.43

预收款项 43,378,597.39 34,926,577.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1,491,081.79 23,022,637.96

应交税费 6,558,358.06 1,583,618.26

应付利息 81,262.50 57,895.14

2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1,859,745.27 63,891,260.2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03,167,457.05 285,177,155.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8,581,511.80 19,210,123.7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81,511.80 19,210,123.73

负债合计 321,748,968.85 304,387,279.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36,480,000.00 436,4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83,400,800.08 583,400,800.0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3,112,709.78 83,112,709.78

2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98,881,886.26 443,626,301.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01,875,396.12 1,546,619,811.38

少数股东权益 80,192,280.16 79,596,687.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82,067,676.28 1,626,216,499.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03,816,645.13 1,930,603,778.51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4,404,186.94 78,414,409.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630,000.00 3,000,000.00

应收账款 186,076,582.98 166,359,907.45

预付款项 46,862,239.45 18,523,267.3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6,541,432.76 68,971,663.54

存货 178,324,154.16 221,071,705.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0,000,000.00 24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876,838,596.29 796,340,953.3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100,000.00 12,1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47,597,626.41 712,597,626.4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8,376,835.49 110,619,825.44

2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在建工程 5,679,919.4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511,532.02 12,721,185.7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4,875.08 297,845.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83,409.99 22,386,002.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4,754,278.99 876,402,404.87

资产总计 1,781,592,875.28 1,672,743,358.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4,017,174.95 86,205,295.57

预收款项 23,997,690.23 21,695,518.04

应付职工薪酬 6,461,079.02 12,781,581.59

应交税费 5,809,067.44 814,062.2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88,627,321.12 297,844,334.6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18,912,332.76 419,340,792.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2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负债合计 518,912,332.76 419,340,792.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36,480,000.00 436,4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84,653,017.22 584,653,017.2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3,112,709.78 83,112,709.78

未分配利润 158,434,815.52 149,156,839.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2,680,542.52 1,253,402,566.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81,592,875.28 1,672,743,358.17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200,883,088.48 866,804,538.85

其中:营业收入 1,200,883,088.48 866,804,538.8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45,683,903.21 833,028,639.77

其中:营业成本 1,088,974,160.04 787,172,677.33

利息支出

2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7,294.40

销售费用 32,623,580.27 24,731,866.52

管理费用 24,557,802.93 20,776,845.24

财务费用 -433,043.91 -528,109.69

资产减值损失 -155,890.52 875,360.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512,605.48 1,542,945.2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6,711,790.75 35,318,844.28

加:营业外收入 4,500,321.55 3,243,739.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85,048.24 865,065.21

减:营业外支出 303,952.20 608,340.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9,683.20 608,326.8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0,908,160.10 37,954,243.04

减:所得税费用 5,056,982.84 4,360,458.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851,177.26 33,593,784.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255,584.74 32,967,386.22

少数股东损益 595,592.52 626,397.9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2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5,851,177.26 33,593,784.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5,255,584.74 32,967,386.22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95,592.52 626,397.9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3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3 0.1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辉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44,619,519.19 578,984,551.25

减:营业成本 692,968,279.11 515,015,742.8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7,294.40

销售费用 27,848,961.78 19,167,400.80

管理费用 10,541,866.14 10,796,895.21

财务费用 -151,449.58 -177,247.42

3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产减值损失 313,182.95 778,935.9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376,602.74 1,542,945.2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357,987.13 34,945,769.11

加:营业外收入 13,106.82 520,404.5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163.26

减:营业外支出 53,131.71 13.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3,131.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4,317,962.24 35,466,160.26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039,985.83 4,343,469.5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277,976.41 31,122,690.7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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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六、综合收益总额 9,277,976.41 31,122,690.7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26,423,617.94 989,281,730.9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9,838,165.82 9,282,303.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6,261,783.76 998,564,034.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95,784,793.18 915,620,745.9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3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49,823,989.66 31,229,939.7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74,353.42 3,479,940.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6,955,883.62 26,762,972.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4,539,019.88 977,093,59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722,763.88 21,470,434.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8,000,000.00 12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12,605.48 1,542,945.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898,638.50 1,935,165.34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411,243.98 123,478,110.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0,851,907.35 17,234,713.4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8,000,000.00 8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851,907.35 97,234,713.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40,663.37 26,243,397.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3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0.00 3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15,000,000.00

3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78,950.70 388,768.05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478,950.70 15,388,768.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78,950.70 19,611,231.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7,446.18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0,745,703.63 67,325,063.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4,189,280.29 316,764,786.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4,934,983.92 384,089,850.2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7,340,287.73 637,679,019.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370,582.39 5,431,275.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2,710,870.12 643,110,295.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6,674,151.86 556,981,435.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8,684,370.50 18,630,251.29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64,237.81 2,724,687.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2,209,195.32 17,636,175.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8,631,955.49 595,972,549.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078,914.63 47,137,745.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0,000,000.00 12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76,602.74 1,542,945.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4,99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7,500,000.00 29,9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911,592.74 151,442,945.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789,427.90 6,673,066.2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5,000,000.00 8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5,200,000.00 49,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989,427.90 136,173,066.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077,835.16 15,269,878.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8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000,000.00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0.00 3,5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00,000.00 -3,5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1,302.3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989,777.13 58,907,624.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414,409.81 95,803,560.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404,186.94 154,711,184.65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3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宫明杰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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