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5 年
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对本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在审计过
程中,该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勤勉尽责、客观严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的规定,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会计报表实施了审计程序,
并积极主动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沟通交流,确保公司会计报表符合
会计准则的规定。现对其从事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财务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审
阅后,当日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
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证 2015 年度审计
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审计工作计划,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本年度审
计工作的项目组共有 9 名审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 日在公司进行了存货监盘,2016 年 1 月
10 日至 2016 年 2 月 2 日,对公司本部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分公司
进行了现场审计。
在项目组进行现场审计期间,项目负责人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
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
员会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关注,并以电话及见面会形式,就以下
几点与负责本次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作了重点沟通:1、所有交易是否均已记
录,交易事项是否真实,资料是否完整;2、财务报表是否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编制; 3、公司年度盘点工作能否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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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盘点结论是否充分反映了资产质量;4、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建立
健全;5、公司各部门是否配合注册会计师获取其审计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几点问题均给予了积极的肯定,2016 年 4 月 16 日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项目负责人出具审计报告并通过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内部复核程序。
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
配置合理,执业水平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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