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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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8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本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发展,保证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

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贸易融资业务、票据业务及资金业务的正常开

展,在与有关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

信的原则达成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长平支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分别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汕头

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

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

技术有限公司核定授信融资额度如下表:

中国银 交通银行 中国进出 合计 担保方式

行授信 授信融资 口银行授

借款企业名称 融资额 额度(万 信融资额

度(万 元) 度(万元)

元)

-- 9,000 24,00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 15,000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 15,000 6,000 -- 21,00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 8,000 -- -- 8,00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 13,000 6,000 -- 19,00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 25,00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 25,000

抵押担保

12,000 9,000 97,000

总 计 76,000

本公司拟同意为上述各子公司在授信融资总金额内(详见上表)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协议》等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或资产抵押担保,在合同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并允许上述额度可

在公司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有条件调剂使用。

本决议有效期三年。

由于本笔担保占公司 201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4.02%,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该笔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5%)子公司,注册地点:汕

头市;法定代表人:莫少山;经营范围:双面及多层印制板;注册资本:

2250 万美元;该公司外方股东系香港汕华发展有限公司(参股 25%),

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63298.79 万

元;负债总额:29547.42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15500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为 29536.23 万元);资产负债率:46.68%;净资产 33751.37 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 万元;盈利情况:2015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93905.75 万元,利润总额 10125.51 万元,净利润 8482.18 万元。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5%)子公司,

注册地点:汕头市;法定代表人:莫少山;经营范围:高密度多层印制

线路板;注册资本:5652 万美元;该公司外方股东系香港汕华发展有

限公司(参股 25%),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99859.43 万元;负债总额:43086.40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2-

2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086.40 万元);资产负债率:43.15;净

资产 56773.03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 万元;盈利情况:2015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627.92 万元,利润总额 5325.30 万元,净

利润 4435.04 万元。

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5%)子公司,注册地点:

汕头市;法定代表人:李大淳;经营范围:液晶显示器及其电子产品的

制造、装配;注册资本:1110 万美元;该公司外方股东系香港明骏有

限公司(参股 25%),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17969.91 万元;负债总额:7777.10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479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777.10 万元);资产负债率:43.28%;净资产

10192.82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 万元;盈利情况:2015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822.56 万元,利润总额 980.19 万元,净利润

717.44 万元。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5%)子公司,

注册地点:汕头市;法定代表人:李大淳;经营范围:生产各类液晶显

示器模块;注册资本:2120 万美元;该公司外方股东系香港朗杰国际

有限公司(参股 25%),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9136.78 万元;负债总额:36834.59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15100 万元,流动负债为 28105.78 万元);资产负债率:62.29%;净

资产:22302.19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 万元;盈利情况:2015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233.25 万元,利润总额 1686.29 万元,

净利润 1412.54 万元。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汕

头市;法定代表人:李大淳;经营范围:生产各类液晶显示器模块,触

-3-

摸屏产品;注册资本:44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81702.86 万元;负债总额:26344.05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10000 万元,

流动负债为 23795.01 万元);资产负债率:32.24%;净资产:55358.81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 万元;盈利情况:2015 年 1-12 月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48380.58 万元,利润总额-4971.77 万元,净利润-3737.97

万元。

3、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是本公司下属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

的企业,或虽目前由于市场需求疲软导致业绩不佳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

业,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和进出口贸易用汇需要,一直主要由相关

金融机构提供,短期借款采用还旧借新或借新还旧的形式周转使用,并

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个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

要的实际情况灵活使用,以减少短期借款余额,节约资金成本。

本次担保对象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

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 75%)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由于外方股东香港

汕华发展有限公司(参股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持 25%股权)、香港

汕华发展有限公司(参股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持 25%

股权)、香港明骏有限公司(参股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持 25%

股权)、香港朗杰国际有限公司(参股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

司,持 25%股权)直接提供担保手续较为繁琐,且银行不认可,因此

本次担保由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外方股东均未按参股比例提供直接担

保。但外方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 25%的股权出质给本公司作为本次授

信融资额度的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4-

结合目前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各公司短期偿债能

力一般,本担保有一定风险。由于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上述担

保风险可控。

4、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截止目前,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

55796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经审计的 2015 年末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60%。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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