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6-02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
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
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15,000.00 万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
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99,826,666.47元,明细见
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一 募集资金净额 2,027,577,648.05
二 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累计金额 528,261,645.43
三 以超募资金购买股权 70,644,000.00
四 以超募资金缴纳注册资本 20,000,000.00
五 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余额 291,154,663.85
六 募集资金余额 1,699,826,666.47
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64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
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481960311797 14406150.67
连云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32001658636052512929 8841051.43
公司连云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478067702815 18,171,875.28
连云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32001658636052517467 8,434,397.54
公司连云港分行 (洛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1107010029280072582 6,442,945.33
公司连云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5508642082725 3,530,246.22
连云港分行 (广东日出东方)
存出投资款(国泰君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43010060336600 75,000,000
安证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8017100000007180 50,000,000.00
公司珠海分行 (广东日出东方)
广发证券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150400022998 100,000,000.00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9010111035168 1,255,000,000.00
公司珠海分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801700000005486 160,000,000.00
公司珠海分行
合计 1,699,826,666.47
四、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2027577648.0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7,112,480.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5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8,905,645.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06%
截至期末 项目达 本年度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到预定 实现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截止期初已投入 报告期
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 效益(以 到预计 发生重
项目 目(含部 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1) (2) (3)= 状态日 营业收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2)/(1) 期 入列示)
建筑一体化太阳能 2017-3
是 300,000,000 300,000,000 90,435,770.87 72,294,687.77 162,730,458.64 54.24% 建设期 - 否
热水器项目 -31
高效反渗透净水机 52,846,883.96 2017-3
项目 是 200,000,000 200,000,000 27,983,375.64 24,863,508.32 26.42 建设期 - 否
-31
洛阳生产基地年产 27,301,774.50
50 万 台 太 阳 能 热 否 180,000,000 180,000,000 26,602,273.70 699,500.80 15.17% 已终止 - - 已终止
水器建设项目
南方基地热能项目 81,235,859.14 2017-3
是 151,588,000 151,588,000 58,507,614.98 22,728,244.16 53.59% 建设期 - 否
—空气能子项目 -3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300,000,000 300,000,000. 113,263,365.80 43,662,423.59 156,925,789.39 52.31% 已终止 - - 已终止
47,220,879.80 201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20,000,000 120,000,000. 14,356,763.57 32,864,116.23 39.3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2-31
1,251,588,0 1,251,588,000
小计 - 331,149,164.56 197,112,480.87 528,261,645.43 - - - - -
00.00 .00
收购深圳市鹏桑普
70,644,000.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 否 70,644,000.00 70,644,000.00 - 70,644,000.00 100% - - - -
00
司的 14.82%股权
超募资金缴纳全资 20,000,000.
否 20,000,000.00 20,000,000.00 - 20,000,000.00 100% - - - -
子公司注册资本 00
1,342,232,0 1,342,232,000 421,793,164.56
合计 - 197,112,480.87 618,905,645.43 - - - - -
00.00 .0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完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公司战略调整,培育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发展新业务,对研发设计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致使项目进度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日出东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五
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自筹资金垫付募集项目 30,288,874.96 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1、2013 年 3 月 17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沈阳生产基地年产 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实施
主体变更为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否 阳市洛龙科技园区。
2、2014 年 1 月 7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
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西部产业园。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详见《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日出东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日出东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四、(五)
1、2013 年 10 月 29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股权并增资收购深圳市鹏桑普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 30%股权,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70,644,000.00
元; 2、2014 年 7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
议案》,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00.00 元完成对水滤康出资义务。
3、2015 年 7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52,505,907.55 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表
单位:元人民币
变更后的
本年
截至期末计划累 实际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投资进度(%) 度实
对应的原项目 计投资金额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 募集资金总额 (3)=(2)/(1) 现的
(1) (2)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
效益
化
连云港生产基地
建筑一体化 建设
年产 160 万台太 162,730,458.
太阳能热水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72,294,687.77 54.24% 期,不 — 否
阳能热水器建设 64 2017-3-31
器项目 适用
项目
连云港生产基地
建设
高效反渗透 年产 160 万台太 52,846,883.9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4,863,508.32 26.42% 期,不 - 否
净水机项目 阳能热水器建设 6 2017-3-31
适用
项目
南方基地热 阳台壁挂式太阳 建设
能项目—空 能热水器建设项 151,588,000.00 151,588,000.00 22,728,244.16 81,235,859.14 53.59% 2017-3 -31 期,不 - 否
气能子项目 目 适用
合计 — 651,588,000.00 651,588,000.00 119,886,440.25 296,813,201.74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详见《日出东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五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发生变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变化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资及置换的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适时投资
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2014——033号)。
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亿元适时投资
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1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640,000,000.00元。
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和自
有资金购买股权并增资收购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30%股权,其中
使用超募资金70,644,000.00元。该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并于2013年10月29日发布《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3——035号)。
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8月15
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
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受让全资子
公司上海好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景”)持有的江苏水滤康净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滤康”)100%股权,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万元缴纳其
注册资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
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临时公告2014——034
号)。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年8月5
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公司拟以超募资金52,505,907.55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
气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追加投入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
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
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投入超募资金143,149,907.55元。
同时,本公司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浮动利率存款,在资金使用不受限的
情况下,本公司可享受相对较高的利息。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沈阳生产基地年产 50 万台太阳能
热水器建设项目”由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四季沐歌(洛阳)
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洛
龙科技园区。详见 2013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 2013-008《日
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
主体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西部产业
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
能有限公司”。详见 2014 年 1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2014-005)。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洛阳
生产基地年产 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 18 个月,因行业整
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
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
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
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详见 2015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终止
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5-014)。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 24 个月,由于之前行业环境发生变化,为减少风险,
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随着多元化战略的清
晰与推进,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详
见 2015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2015-014)。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16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 24 个月,由于太阳能行业环境发生变
化,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
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
前谨慎的放缓了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即使原募投项目能够建设实施,
也将无法达到最初预期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新业务的拓展,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连云港生产
基地年产 16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
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详见 2015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 2015
——032 号)。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现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 “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
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 24 个月。由于太阳能行业环境发生变化,行业整体下
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
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
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即使原募投项目能够建设实施,也将无法达到
最初预期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新业务的拓展,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
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详见 2015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
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
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 2015——032 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
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
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