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5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1:4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现场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汉桥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
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
同意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
为 64,893.86 万元、13,522.44 万元和 12,530.23 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了 1.58%、
28.67%和 32.45%。对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大信审字[2016]第 4-00076 号审计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302,295.73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22,033,079.87元,分别提取10%的法定
盈余公积和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后,截止 201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405,741,047.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05,414,126.38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股本249,336,569股为基数(2015年12
月非公开发行的33,994,588股股票不参与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867,313.80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33,994,588股,因2015年度摊薄后基本每
股收益为 0.44 元/股,低于2014年每股收益0.49元/股,按照承诺,参与认购公
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杨竞忠、贺立德、覃晓梅、黄生田等四人认
购的共计33,994,58股不参与公司2015年度的现金分红。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现金分红已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
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体现了对股
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同意将《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相符。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
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要求;《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八、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