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核。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夏春来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雷先生的个人
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
认为,上述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水平。我们同意提名夏春来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张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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