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青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据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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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存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及使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未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
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 2016-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的控股股东,
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具备偿付能
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履行的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6 年度,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
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负面影响。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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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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