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43: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保障公司

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政策进行,具有

有效性和合理性。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公

司审计工作中,严守了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编制审计

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经核查,1、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金额为零。

四、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6年4月20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我

们对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制订过程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认为公司的现金分红

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

益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该预案。

五、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制

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

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

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投资理财有

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

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

益,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

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

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此页无正文,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学德 杜海波 臧冬斌

2016 年 4 月 2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全食品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