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诚信,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
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监督职能,为企
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5 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 2015 年公司董
事会现场会议,出席了 2015 年度召开的三次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关注本公司经营及决策活动,
监事会主席多次列席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经营
决策方面的活动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召开监
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七次会议:
1、2015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经营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
2、2015 年 6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6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
3、2015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
4、2015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
于本次交易所涉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0 月 26 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
5、201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
要》。
6、2015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刘沙白先生为公司监
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1 月 18 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
7、2015 年 12 月 3 日,在圣爵菲斯酒店三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2 月 4 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
(四)报告期内,为督促下属子公司加强财务管理,严控
经营风险,同时了解财经法规的遵守、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和
财产安全及执行《劳动法》的相关情况,由监事会牵头,公司
审计监察部、财务与资金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对公司
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经检查,各子公司遵纪守法,运
行良好,无重大内控缺失,没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五)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实现公司管理
制度上下统一、规范协调,形成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制
度体系,由监事会牵头,审计监察部组织各单位对原有的制度
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汇编成册,形成了具有行业及公司特
色的制度体系。
(六)报告期内,为加强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监事会组
织审计监察部编撰了《内部控制应用与评价手册》、内控与风险
管理培训材料等,并由监事会牵头,审计监察部负责多次组织
公司内控与风险管理培训工作,特别是对并购的新媒体公司的
风险与管理培训,增强了新媒体公司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规
范意识,为下一步新媒体公司内控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部分重大
经营工作会议,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运作进行了有效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主要对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开、议案事项以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认真遵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
求,在日常工作中依法规范运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听取公司财务
负责人汇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财务管
理的进一步完善。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占用和流失的情况。经过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5 年公司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制度的有关规定。
3、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情况。为实现公司原有业务与新媒
体业务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传媒”战略升级,公司在报告
期内开展了互联网新媒体业务的并购,并启动了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在开展这些并购重组工
作时,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合理;
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关于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
定价是根据市场价格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遵
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金、审
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事项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保证了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关
联交易、预算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
理、重大投资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形成
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
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经审阅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2016 年度工作要点
2016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树立公司
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进一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
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
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