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除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未发生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违规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业务,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
报告期内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4、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资金被占
用及违规担保行为。
二、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的内控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与
生产经营实际基本匹配;内控体系运行对内部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起到了有效
控制作用;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控
体系运行的基本状况。我们同意该报告,并建议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测试与评价,
使其有利于促进经营管理判断更真实、准确。
三、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6,090,255.38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609,025.5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4,893,719.62 元,减去当年分配上年股利 80,000,000.00 元,公司 2015 年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 50,374,949.46 元。公司 2015 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1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及项目投资。
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转型阶段经营需要,
能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及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16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
五、关于对 2016 年度定向增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计划进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
效期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
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授权管理层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授权管理层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投资决策效
率,有利于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状况及时进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收
益,并满足投资业务对资金需求时间性要求高的等特点。同时,投资产品为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
该项授权。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李平、周春生、徐强国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