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2016 年度
定向增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 2016 年度定向增发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期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57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7,931,033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本次定向增发方
案,公司拟募集资金 69.30 亿元用于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及中
介机构费用、增加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资本金。目前,
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定向增发事宜。
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闲置原因
如本次定向增发成功,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其具体使用安排包
括:1、依据资产重组有关协议向国盛证券原股东支付现金对价;2、依据资产重
组有关服务协议支付资产重组证券服务机构费用;3、支付资产重组相关税金;4、
在依据资产重组有关协议向国盛证券原股东支付股份对价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增加对国盛证券投资事项后,充实国盛证券资本金。鉴于上述工作需要时间完
成,公司预计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经了解,现金管理方式资金收益率高于存款方式资金收益率。由于本次募集
资金量大,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
闲置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一般商业原则,并能一定程度提高资金
收益。故此,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 2016 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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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期间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在该等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
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
划等。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单个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2 个月。
5、投资决策: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
期限自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账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
6、风险控制措施: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较短;拟投资对象是低风险的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其受宏观经济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同时投资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而引致的操作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
施如下:(1)明确实施程序,指派专人根据市场行情,在充分考虑资金安全性、
流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提出具体投资方案,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实施。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及时组织评估
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现金管理的方式,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安排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
行的,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本项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争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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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计划进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
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
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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