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是/否/不适用 说明
一、内部审计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董事会或
是
者其专门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
是
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其专
是
门委员会报告一次。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
--- ---
次检查:
截止 2015 年 1 月底,IPO 募集资
(1)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不适用
金专户均已销户。
(2)对外担保 是 报告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
(3)关联交易 是 报告年度不存在关联交易。
(4)证券投资 是 报告年度未发生证券投资。
(5)风险投资 是 报告年度未发生风险投资。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 报告年度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是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
是
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 是
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 2 个月
内向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2 个月内向 是
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
是
的内部保密制度。
2、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
表负责查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根据情 是
况及时处理。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 是 报告年度无特定对象调研等事
1
署承诺书。 项。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 2 个交易日
内,是否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
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 是 报告年度无投资者调研。
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
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是
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管理做出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
是
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
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报、半年报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
报告年度未发生发现内幕信息知
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
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 是
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
进行交易的情况。
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
所和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是
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是
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存放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 不适用
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
是
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或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 12 个月内,是否未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
不适用 报告年度未进行风险投资。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
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10 个交易
日内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
是
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
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 2 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
2
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
是
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
是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
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 是
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
不适用 报告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
投资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 是
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
是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 是 报告年度未进行风险投资。
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
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
是
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
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
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
时更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是
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保证安
排合理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
是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等进行现场检查。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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