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股份: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康少华)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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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述职——康少华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

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

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它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2015年任期内的相关会议,忠实的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就本人2015年度内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研究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发挥专长,

为董事会积极提供各项建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年内未有缺席且未委托其

它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

本人报告期内共出席董事会8次,无缺席,无委托。

(二)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能更

好的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报告期内共出席股东大会3次,无缺席,无委托。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

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年4月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8月2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2015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3、2015年11月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意见和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12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对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

独立董事述职——康少华

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

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证监会《关

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公司认真贯彻治理专

项活动,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三)作为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在2015年度积极参加了专业委

员会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和决策,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严格监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展望201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

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述职——康少华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康少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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