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
机构”)作为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环境”、“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金海环境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708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金海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金海环境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5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5.3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97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567,240.56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407,759.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金海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年产 5550 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
网项目”、“年产 2080 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 32,300 万元。以上项目投资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5550 万枚空调用新
1 175,000,000.00 135,000,000.00
型空气过滤网项目
年产 2080 万套空调用低
2 110,000,000.00 74,407,759.44
噪音节能风轮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000,000.00 38,000,000.00
合计 323,000,000.00 247,407,759.44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296,225.80 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18,076,469.17 元(包括报告期内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
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保证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
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
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
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四) 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现金管理计划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
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晓莉 廖晴飞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