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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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对金盾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24 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12.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5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5,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31,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2,340,267.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659,733.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

282 号)。

(二)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4 年度,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银行手续费 171.70 元等的净额为

218,659,561.3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18,659,561.3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1

益,金盾股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金盾股份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华西证券于 2015 年 1 月 9 日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

和 2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11022029200045227 98,992.27

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1211022014200014944 10,000,000.00 通知存款[注]

85070154740014473 389,199.9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85070167810000048 30,000,000.00 定期存款

上虞支行

85070167310002885 5,000,000.00 通知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294056001018010214751 2,259.48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合 计 45,490,451.66

[注]:该账户期末余额为 20,000,000.00 元,其中 10,000,000.00 元为募集资金,

10,000,000.00 为自有资金。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73,533,355.80 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为 364,246.16 元 ; 累 计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

173,533,355.80 元 , 累 计 收 到 的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为

364,074.46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490,451.66 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出现异常或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金盾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

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1、根据公司 201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21 日将上述资金全

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根据公司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金盾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其他

金盾股份 2016 年 01 月 29 日召开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6

年 01 月 26 日,公司募投项目“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资项目”、“ 三代核

3

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已经建设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两

个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5,886.29 万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552.70 万元。为

了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金盾股份将上述

结余募集资金 3,552.70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2015 年度,金盾股份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金盾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

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盾股

份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金盾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65.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353.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353.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预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地铁、隧道智

能通风系统投资 否 11,530.00 11,530.00 8,242.20 8,242.20 71.48 2015 年 10 月 530.52 否 否

项目

2. 三 代 核 电

( AP1000 ) 通 风

否 7,878.00 7,878.00 6,653.17 6,653.17 84.45 2015 年 10 月 5.56 否 否

空调系统产业化

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2,457.97 2,457.97 2,457.97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

24,408.00 21,865.97 17,353.34 17,353.34 79.36 536.08

小计

1. 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资项目因本期 10 月开始投产,前期生产产量较小,导致本期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 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因本期 10 月份开始投产后,核电类风机市场需求量小,导致本期

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

根据 2015 年 1 月 6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6 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332.13 万元,其中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投资项目实际投入 3,930.61 万元,占

总投资额 11,530 万元的 34.09%,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实际投入 3,401.52 万元,占总投资

额 7,878 万元的 43.18%。

1.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21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将上述资

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6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费春成 尹利才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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