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一]

来源:上交所 2016-04-22 12: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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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庞大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庞大集团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808 号)核准,庞大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30,252,100 股新股。

2014 年 11 月 3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簿记和配售工作完成,根据询价结果,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 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18,556,70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9.85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47,000,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2,999,999.85 元。募集资

金净额分别存入公司在以下三家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开户行、存入金额以及账号分别

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 560,000,000.00 元

(账号:11006077701817018685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分配资金人

民币 652,999,999.85 元(账号:751701880004515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

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 1,740,000,000.00 元(账号:0403014129300055848)。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604719_A03 号验资报告。

二、庞大集团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009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和管理等方面作

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对于超募资金的管理,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

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再次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最新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进行修订。

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及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将人民币 15 亿元的募集资

金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庞大乐业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乐业租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0403316119300000343),庞大乐业租赁及瑞银证券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使用和存储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利息收入和

截至 2015 年 12

理财收益扣

募集资金净额 月 31 日已使用 募集资金余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除手续费支

A 金额 D=A-B+C

B

C

庞大 中国工商 040301412

汽贸 银行股份 930005584 240,000,000.00 115,171,800.00 614,070.36 125,442,270.36

集团 有限公司 8

2

利息收入和

截至 2015 年 12

理财收益扣

募集资金净额 月 31 日已使用 募集资金余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除手续费支

A 金额 D=A-B+C

B

C

股份 滦县支行

有限

公司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751701880

有限公司 652,999,999.85 652,999,999.85 32,243.02 32,243.02

00451510

石家庄分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110060777

公司北京

018170186 560,000,000.00 4,850,000.00 2,934,970.22 558,084,970.22

经济技术 854

开发区支

庞大

中国工商

乐业 040331611

银行股份

租赁 930000034 1,500,000,000.00 1,506,866,709.04 6,866,709.04 -

有限公司 3

有限

滦县支行

公司

合计 2,952,999,999.85 2,279,888,508.89 10,447,992.64 683,559,483.60

三、庞大集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规定,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其中,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的备注 5。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

入人民币 12,128.03 万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 60604719_A04 号《关于庞大汽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和瑞银证券

3

出具的《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1,517.18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517.18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完成前述置换事宜。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8,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

币 28,000 万元,已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归还至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存放于庞大乐业租赁募集资金专户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购买了一项工银瑞信投资-瑞冀 20 号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的理财产品。该项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到期,收益为人民币 4,334,444.44 元,

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 404,334,444.44 元已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归还至庞大乐业

租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独立进入

车联网市场已经不具有优势,公司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车联网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

鉴于以上原因,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车联网”

项目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出具了

《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原计划

投入“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 60604719_A01 号)。

报告认为,庞大集团编制的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5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庞大集团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9.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2,866,709.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9,888,508.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

已变更

期末 项目达

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可行

本年度投入金额 投入 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进度 可使用 (营业收入、净利 到预计

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生重大变

(备注 5) (%) 状态日 润/(亏损)) 效益

(如 (3)=(2)-(1) 化

(4)=(2) 期

有)

/(1)

不适用

2015 年 1,593,408,072.85、

一、汽车融资租赁项目 否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1,252,866,709.04 1,506,866,709.04 6,866,709.04 100 (备注 否

12 月 9,071,110.93

1)

不适用

电子商务 2016 年

否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0.00 4,850,000.00 -295,150,000.00 1.62 不适用 (备注 否

网站项目 12 月

二、互联网 2)

综合服务平

台建设项目 不适用

车联网项 2016 年

否 260,000,000.00 260,000,000.00 0.00 0.00 -260,000,000.00 0.00 不适用 (备注 是

目 12 月

3)

唐山克莱 2014 年 11,466,504.27、

否 33,000,000.00 33,000,000.00 0.00 21,270,000.00 -11,730,000.00 64.45 否

斯勒 7月 2,950,295.8

三、新建高 不适用

邯郸进口 2014 年

端品牌经营 否 24,000,000.00 24,000,000.00 0.00 24,000,000.00 - 100 22,762,683.77、 (备注 否

大众 1月

网点 (237,653.53) 4)

2014 年 227,137,863.44、

衡水奔驰 否 54,000,000.00 54,000,000.00 0.00 32,534,200.00 -21,465,800.00 60.25 否

3月 529,983.19

7

2014 年 131,671,756.97、

通辽奔驰 否 48,000,000.00 48,000,000.00 0.00 33,760,600.00 -14,239,400.00 70.33 否

9月 4,434,085.4

赤峰进口 2016 年

否 16,000,000.00 16,000,000.00 0.00 411,100.00 -15,588,900.00 2.57 不适用 否

大众 12 月

189,011,984.40、

2015 年

承德奔驰 否 65,000,000.00 65,000,000.00 0.00 3,195,900.00 -61,804,100.00 4.92 否

12 月

221,697.30

582,050,792.85、

合计 —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0.00 115,171,800.00 -124,828,200.00 47.99 — — —

7,898,408.16

四、补充流动资金 否 700,000,000.00 652,999,999.85 0.00 652,999,999.85 0.00 100 — — 不适用 否

合计 — 3,000,000,000.00 2,952,999,999.85 1,252,866,709.04 2,279,888,508.89 -673,111,490.96 77.2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至 2014 年 11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2,128.03 万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1,517.18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517.18 万元,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置换完毕。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已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归还至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中已有五个网点(唐山克莱斯勒、邯郸进口大众、衡水奔驰、通辽奔驰、承德奔驰)已建成营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业,由于该些项目尚未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可能存在尚需支付的工程尾款,故,公司尚无法判断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公

司使用存放于庞大乐业募集资金专户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购买了一项工银瑞信投资-瑞冀 20

8

号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理财产品,该项理财产品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到期,收益人民币 4,334,444.44 元。募集资金及理财

收益合计人民币 404,334,444.44 元已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归还至庞大乐业租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户。

备注 1:公司承诺的汽车融资租赁项目预期收益,是指项目实施完成后,庞大乐业租赁未来三年的预计平均收益,目前该项目尚未实施完成; 其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6,866,709.04

元为使用的利息部分。

备注 2:公司预计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投资建设期为两年,目前仍处于投入期,且公司未承诺具体的的预期收益。

备注 3: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向“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新能源分时租赁”

项目。

备注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6 家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中尚有 1 个网点赤峰进口大众因前期建设审批导致项目延后未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 2016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承德

奔驰建成未满一年。故就“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项目”整体而言,不适用“是否达到预期收益”的判断。

备注 5:公司 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5,286.67 万元,全部投入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由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业务频繁且数量众多、而单笔业务金额较小,公司采用按季度集中申请使用募

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形式,其中,2015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乐业租赁分别申请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616.03 万元、人民币 21,087.46 万元、人民币 51,550.75 万

元和人民币 14,032.43 万元。其中,第一季度申请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包含自 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所用资金,共计人民币 27,053.42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投入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9

(本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张 瑾

______________

赵 源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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