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庞大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庞大集团拟变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808 号)核准,庞大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30,252,100 股新股。
2014 年 11 月 3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簿记和配售工作完成,根据询价结果,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 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18,556,70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9.85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47,000,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2,999,999.85 元。募集资
金净额分别存入公司在以下三家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开户行、存入金额以及账号分别
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 560,000,000.00 元
(账号:11006077701817018685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分配资金人
民币 652,999,999.85 元(账号:751701880004515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
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 1,740,000,000.00 元(账号:0403014129300055848)。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604719_A0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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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5 年 12 利息收入和理
募集资金净额 月 31 日已使用 财收益扣除手 募集资金余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A 金额 续费支出 D=A-B+C
B C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0403014129
240,000,000.00 115,171,800.00 614,070.36 125,442,270.36
公司滦县支 300055848
行
庞大
中国光大银
汽贸
行股份有限 7517018800
集团 652,999,999.85 652,999,999.85 32,243.02 32,243.02
公司石家庄 0451510
股份
分行
有限
交通银行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1100607770
北京经济技 1817018685 560,000,000.00 4,850,000.00 2,934,970.22 558,084,970.22
术开发区支 4
行
庞大
中国工商银
乐业
行股份有限 0403316119
租赁 1,500,000,000.00 1,506,866,709.04 6,866,709.04 -
公司滦县支 300000343
有限
行
公司
合计 2,952,999,999.85 2,279,888,508.89 10,447,992.64 683,559,483.60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中的 2.6 亿元用于庞大车联网项目。车联网项目预
计投资总额为 2.8 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2.6 亿元,主要投向为车联网的推广、硬件维
护、软件升级以及软件使用,投资建设期为两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对车联网项目进行投资。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车联网作为物联网在汽车行业的重要应用,是未来汽车智能化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
很大的市场潜力。车联网市场主要分为前装车联网市场和后装车联网市场,前装车联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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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是指汽车出厂前包含在整车上的电子产品和服务,后装车联网市场指汽车销售以后,在
汽车上加装电子产品和服务。当下前装车联网市场还是以汽车生产厂家为主导,鉴于车联
网的巨大市场潜力,越来越多的汽车生产厂家介入前装车联网市场。而后装车联网市场参
与者众多,互联网公司、通信运营商也利用自身优势越来越多的均介入该领域,特别是目
前一些互联网巨头公司也纷纷进军后装车联网市场。汽车生产厂家与专业互联网公司合作
发展车联网市场,也成为目前市场上具有发展潜力的路径选择之一。另外,目前车联网产
业仍属起步和摸索阶段,车联网的技术路线、相关标准等仍未完全建立。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进行车联网市场调研分析、车联网终端的选型等准备工
作,但在 2015 年初发现汽车生产厂家、专业互联网公司等已经迅速介入车联网市场,与
上述公司相比,公司独立进入车联网市场已经不具有竞争优势,公司仍将募集资金投入车
联网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和业务目标。鉴于以上原因,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决定终止车联网项目,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为“西安新能源汽车分
时租赁”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
公司计划将原投向“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西安新能源汽车分
时租赁项目”(“新项目”)。分时租赁是租车行业新兴的一种自助租车模式。意指以时
间计算提供汽车的“随取即用,网点互还”的租赁服务,消费者可以按个人用车需求和用
车时间预订租车的时间,其收费将按时间来计算。新能源电动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是介
于公共交通和私人交通之间,依托新能源汽车,结合互联网“+”思维而出现的一种新兴
租赁业态,它将成为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点是采用“分时租赁、按需付费、
全程自助、随借随还”的模式,具有“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经济便利、分时共享”的优
点。结合目前城市交通拥堵及污染现状,大力推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模式,可减少公
众自驾及汽车车辆的使用。直接降低大气污染、减少能源消耗、并且提升道路交通通畅性
给人们出行带来巨大便利条件。
公司编制了“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西安市,公司计
划与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合作,在西安市 47 个项目区投资建设 5,640 个充电桩,购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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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汽车 2,600 辆,依托庞大集团的分时租赁互联网平台,通过区域现场提车、充电、还车,
为用户打造一个新能源分时租赁服务综合体。
公司西安新能源电动汽车分时租赁项目前期的投资概算为 4.3 亿元,主要投资于新能
源电动汽车购置、充电桩的购买及建设等,其中拟使用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
主要用途为购置新能源汽车,剩余投资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正式
经营期为 8 年,项目计算期为 10 年。新项目预计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53 年,预计内部收
益率为 10.78%。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将原投入“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为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就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独立进入车联网市场已经不具有优势,
公司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车联网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所以同意公司终止车联网项
目。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为提高募集
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原投向车联网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西安新能源汽车分
时租赁项目。
监事会认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独立进入车联网市场已经不具有优势,公
司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车联网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所以同意公司终止车联网项目。
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为提高募集资金
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原投向车联网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
赁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庞大集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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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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