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22 12:36: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庞大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庞大集团拟变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808 号)核准,庞大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30,252,100 股新股。

2014 年 11 月 3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簿记和配售工作完成,根据询价结果,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 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18,556,70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9.85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47,000,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2,999,999.85 元。募集资

金净额分别存入公司在以下三家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开户行、存入金额以及账号分别

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 560,000,000.00 元

(账号:11006077701817018685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分配资金人

民币 652,999,999.85 元(账号:751701880004515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

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 1,740,000,000.00 元(账号:0403014129300055848)。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604719_A0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5 年 12 利息收入和理

募集资金净额 月 31 日已使用 财收益扣除手 募集资金余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A 金额 续费支出 D=A-B+C

B C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0403014129

240,000,000.00 115,171,800.00 614,070.36 125,442,270.36

公司滦县支 300055848

庞大

中国光大银

汽贸

行股份有限 7517018800

集团 652,999,999.85 652,999,999.85 32,243.02 32,243.02

公司石家庄 0451510

股份

分行

有限

交通银行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1100607770

北京经济技 1817018685 560,000,000.00 4,850,000.00 2,934,970.22 558,084,970.22

术开发区支 4

庞大

中国工商银

乐业

行股份有限 0403316119

租赁 1,500,000,000.00 1,506,866,709.04 6,866,709.04 -

公司滦县支 300000343

有限

公司

合计 2,952,999,999.85 2,279,888,508.89 10,447,992.64 683,559,483.60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中的 2.6 亿元用于庞大车联网项目。车联网项目预

计投资总额为 2.8 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2.6 亿元,主要投向为车联网的推广、硬件维

护、软件升级以及软件使用,投资建设期为两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对车联网项目进行投资。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车联网作为物联网在汽车行业的重要应用,是未来汽车智能化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

很大的市场潜力。车联网市场主要分为前装车联网市场和后装车联网市场,前装车联网市

2

场是指汽车出厂前包含在整车上的电子产品和服务,后装车联网市场指汽车销售以后,在

汽车上加装电子产品和服务。当下前装车联网市场还是以汽车生产厂家为主导,鉴于车联

网的巨大市场潜力,越来越多的汽车生产厂家介入前装车联网市场。而后装车联网市场参

与者众多,互联网公司、通信运营商也利用自身优势越来越多的均介入该领域,特别是目

前一些互联网巨头公司也纷纷进军后装车联网市场。汽车生产厂家与专业互联网公司合作

发展车联网市场,也成为目前市场上具有发展潜力的路径选择之一。另外,目前车联网产

业仍属起步和摸索阶段,车联网的技术路线、相关标准等仍未完全建立。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进行车联网市场调研分析、车联网终端的选型等准备工

作,但在 2015 年初发现汽车生产厂家、专业互联网公司等已经迅速介入车联网市场,与

上述公司相比,公司独立进入车联网市场已经不具有竞争优势,公司仍将募集资金投入车

联网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和业务目标。鉴于以上原因,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决定终止车联网项目,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为“西安新能源汽车分

时租赁”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

公司计划将原投向“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西安新能源汽车分

时租赁项目”(“新项目”)。分时租赁是租车行业新兴的一种自助租车模式。意指以时

间计算提供汽车的“随取即用,网点互还”的租赁服务,消费者可以按个人用车需求和用

车时间预订租车的时间,其收费将按时间来计算。新能源电动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是介

于公共交通和私人交通之间,依托新能源汽车,结合互联网“+”思维而出现的一种新兴

租赁业态,它将成为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点是采用“分时租赁、按需付费、

全程自助、随借随还”的模式,具有“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经济便利、分时共享”的优

点。结合目前城市交通拥堵及污染现状,大力推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模式,可减少公

众自驾及汽车车辆的使用。直接降低大气污染、减少能源消耗、并且提升道路交通通畅性

给人们出行带来巨大便利条件。

公司编制了“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西安市,公司计

划与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合作,在西安市 47 个项目区投资建设 5,640 个充电桩,购置电

3

动汽车 2,600 辆,依托庞大集团的分时租赁互联网平台,通过区域现场提车、充电、还车,

为用户打造一个新能源分时租赁服务综合体。

公司西安新能源电动汽车分时租赁项目前期的投资概算为 4.3 亿元,主要投资于新能

源电动汽车购置、充电桩的购买及建设等,其中拟使用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

主要用途为购置新能源汽车,剩余投资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正式

经营期为 8 年,项目计算期为 10 年。新项目预计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53 年,预计内部收

益率为 10.78%。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将原投入“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为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就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独立进入车联网市场已经不具有优势,

公司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车联网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所以同意公司终止车联网项

目。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为提高募集

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原投向车联网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西安新能源汽车分

时租赁项目。

监事会认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独立进入车联网市场已经不具有优势,公

司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车联网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所以同意公司终止车联网项目。

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为提高募集资金

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原投向车联网的募集资金 2.6 亿元变更投向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

赁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庞大集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4

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庞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