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94 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6-03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年度财
务资金支持,新增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
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一、交易概况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福实业”)签署《财务资金支持协议》,东福实业拟以其持有的资金
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持,总计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公司决策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
议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俞
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回避议案的表决,独董事发表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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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次交易尚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财务资金支持协议》相关内容
1、交易各方:
出借方:东福实业。东福实业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400,309,99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0%,为公司控股股东。
借入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级子公
司)。
2、财务资金支持目的
东福实业为全力支持和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
资金支持。
3、借款额及期限
东福实业拟以其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总计新增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 30 亿元的资金支持,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借款年利率
借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公司同等条件的对外融资成本。
5、协议生效及授权
此次《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持有
的资金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尚待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后方可生效。本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层根据资金使用的具体
需求办理相关借款手续或签署借款协议。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快速发展,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东福实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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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为公司提供不高于外部融资成本的优质资金支
持,将有效地补充公司现金流,有利于保证公司新项目拓展,加快公
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提
供财务资金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
次董事会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议案的的相关资料及关联交
易事前认可函,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后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东福实业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以持有的资金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且借款成本不超过
公司同等条件的对外融资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此次提供财务资金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
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关联交易审议中,关联董事俞培俤先生、俞丽女士、俞锦先生回避表
决后,决议经多数董事表决同意获得通过,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意见
3、《财务资金支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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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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