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05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8 月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42.98 元,共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64,4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76.51 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93.49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8 月 19 日全部到位,
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 81 号《验资
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以前年度已投入 置换先期投 直接投入募 永久补充流 期末余额
收入净额
入项目金额 集资金项目 动资金
49,461.30 5,818.36 5,040.77 9,254.6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股东大会 201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在该行账户已于 2015 年 2 月注销,注销前剩余资金转
入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城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在
该行账户已于 2013 年 4 月注销,注销前剩余资金转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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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城西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与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
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
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款类型 存储余额(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91862361 活期 434.22
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703473112 一个月大额存单 1,500.00
7331110182600107922 活期 130.4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22900236799 一个月大额存单 1,900.00
司杭州天水支行 8110801024200235558 一个月大额存单 2,600.00
8110801032500162975 七天通知存款 279.00
355590100100042361 活期 0.06
355590100200022927 三个月定期存款 655.8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55590100200023089 三个月定期存款 708.00
司杭州城西支行
355590100200023100 三个月定期存款 628.00
355590100200023219 三个月定期存款 419.00
合 计 9,254.6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如公司 2015 年 7 月 27 日《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58)所述,公司将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维优化升
级项目”、“云海项目(原 pc 保鲜盒项目)”、“用户中心系统项目”中尚未使用的购
置房产资金 4,968.00 万元和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净额变更为公司新办公场所租赁
及装修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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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公场所租赁及装修涉及两处场地,分别为大清谷和智慧产业园,大清谷
为公司研发基地,智慧产业园为公司日常办公及经营场所,两处场所组成之后公
司总部的全部办公场所。新办公场所将给员工带来更为宽敞舒适的办公环境和新
产品研发环境。两处办公场所的租金及装修费预计分别为 2,105.97 万元和 5,134.57
万元,合计 7,240.54 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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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493.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18.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090.67[注 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090.6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279.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1.92%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是否达到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预计效益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2,477.58
1、网维优化升级项目 是 8,031.00 6,165.00 6,165.00 100.00 2013 年 是 否
[注 2]
2、云海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5,507.00 3,956.00 3,956.00 100.00 2013 年 否
(原 PC 保鲜盒项目) [注 3] [注 3]
4,573.23
3、用户中心系统项目 是 7,071.00 5,520.00 5,520.00 100.00 2013 年 是 否
[注 2]
15,64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609.00 15,641.00 — 7,050.81
[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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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及
是 7,240.54 7,240.54 1,730.22 1,730.22 23.90 2016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装修项目
变更项目小计 7,240.54 7,240.54 1,730.22 1,730.22 23.90
超募资金投向
19,873.44
1、收购项目—新浩艺 否 24,200.00 1,273.14 19,873.44 100.00 3,301.33 是 否
[注 5]
9,379.00
—浮云网络 否 9,400.00 2,815.00 5,635.00 60.08 10,747.83 是 否
[注 6]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400.00 12,400.00 - 12,400.00 100.00 -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6,000.00 41,652.44 4,088.14 37,908.44 - 14,049.16
合计 73,849.54 64,533.98 5,818.36 55,279.66 - 21,099.9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13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批准的《关于收购上海新浩艺软件有限公司、
上海派博软件有限公司及上海凌克翡尔广告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签署协议的议案》和《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议案》,公司拟收购上海新浩艺软件有限公司、上海派博软件有限公司及上海
凌克翡尔广告有限公司(下统一简称上海新浩艺等公司),公司计划利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上海新浩艺等公司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以及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财务顾问、法律、评估和审
计等在内中介服务费合计约 2.42 亿元。该项目投资总额经业绩补偿、应收款补偿、中介机构
费用预估差异等原因进行调整,实际投资支出为 19,873.44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项
目收购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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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8 月 16 日,根据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批准的《关于利用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浮云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并签署正式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
司拟收购杭州浮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利用不超过 94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浮云科
技 80%股权的现金对价,以及本次收购所涉及的法律、评估和审计等在内中介服务费。该项目
投资总额经中介机构服务费预估差异调整后,实际投资总额为 9,379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3,744 万元投资款未支付。
2015 年 7 月 26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和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使用的购置房产资金和
超募资金余额变更用途,用于公司总部办公和研发场所的租赁和装修支出。新办公场所租赁
及装修涉及两处,分别为大清谷和智慧产业园,大清谷为公司研发基地,智慧产业园为公司
日常办公及经营场所,两处场所组成公司总部的全部办公场所,租金及装修费总预算为 7,240.54
万元。
2015 年 1-12 月公司陆续支付了新办公场所租赁及装修费 1,730.22 万元和上述两个收购项目
的股权转让款(含中介机构费)4,088.14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专户,以存款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考虑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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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以该项目取得营业收入减去费用化的投入和其他相关的成本费用(含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计算出来的利
润总额,再扣除 15%所得税费后的净利润填报。
注 3:公司云海项目(原 PC 保鲜盒项目)是公司面向个人用户的基础产品项目,产品计划已顺利完成,并在 2012 年 11 月通过产品发布会形式公开
发布。由于云海项目是承载各类广告、增值业务的基础平台,其收益均通过公司平台增值业务及广告及推广业务体现,2013 年以来,由于顺网游戏联运
平台的快速发展,安装云海平台的用户流量也通过游戏联运方式完成营收。综合来看,由于互联网平台基础项目不直接产生营收,云海项目无法进行单
独的营收计算,财务指标上无法单独测算其效益情况。
注 4:如公司 2015 年 7 月 27 日《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所述,公司拟将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网维优化升级项目”、“云海项目(原 PC 保鲜盒项目)”、“用户中心系统项目”中尚未使用的购置房产资金和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净额变更为公司新
办公场所租赁及装修费用支出。
注 5:承诺投入额为 24,200.00 万元,后经业绩补偿、应收款补偿、中介机构费用预估差异等原因调整为实际支付额 19,873.44 万元,该项目投资款已
全部支付完毕。
注 6:承诺投入额为 9,400.00 万元,含预估的中介机构费 40.00 万元,后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费为 19.00 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9,379.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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