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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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16-014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928248.92

元。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272969.6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 2015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的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259470.53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

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

预案: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以 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

46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

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上

述利润分配预案可以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优化股本结构,

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情况及减持意向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情况及减持意向

1、截止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

的情况。

2、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后未来6个月,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尹正龙、上海复星医药产业有限公司、刘涛仍处于限

售状态,承诺不会减持所持股份。

同时,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通知。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

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

响。

3、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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