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 2016-048 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董事会议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二名,实到二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
事隆利主持。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
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第一
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
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2016 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
期数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
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 2016 年度
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
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