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调查和了解,并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及各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77,753.28万元,占上市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5.14%;其中,上市公
司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之间因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发生的担保为人民币
374,953.28万元,占上市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4.06%。公司无逾期担
保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
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
吕秋萍
李继东
孙琪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