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精神,我们
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做说明如下:
基于公司的自查报告和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
经我们审慎调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合计金额
为 0 元,未发现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