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等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2 1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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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02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方案等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有效期和延

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6月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交易的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经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

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有条件审核通

过。

鉴于前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于2016

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一、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等有效期的基

本情况

1

(一)拟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有效期至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拟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至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授权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

效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公司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有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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