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6—01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刘芳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关
联董事张大成先生、张景杰先生回避对第五项议案的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
定其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大成先生、张景杰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 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
5,936,390.9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593,639.10元, 当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5,342,751.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9,715,179.13元,本年末实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75,057,931.01 元 。 由 于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8,362,731.06元,为亏损,故本期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就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祝丹宁女士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效益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
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景杰先生、何显峰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景杰先生、何显峰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第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