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
独立董事,特对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七届五次董事会议所议冷冻冷
藏合资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冷冻冷藏合资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整合公司联营公司松
下冷链、松下压缩机氟冷链系统相关资源,避免内部竞争,更好为客
户提供氟冷链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
回避。一致同意上述合资项目。
独立董事:戴大双、刘继伟、王岩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