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免去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22 12: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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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免去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免去华应生副

总经理(常务)、财务负责人职务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

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华应生不能履行职责,本次董事会同意免去华应生

公司副总经理(常务)、财务负责人职务。我们认为此事项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本次免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

2016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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