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雏鹰农牧”、“公司”)
的持续督导机构,对雏鹰农牧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雏鹰农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05,997,210
股,发行价格14.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140.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4月29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17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5年度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125,526.43
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526.4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为24,613.57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总额24,909.49万元相差295.92万元,
为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支净额295.92万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25,526.43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
诺投资项目。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909.49万元,
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24,909.4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及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
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
2015年4月2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支行、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达路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焦作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活
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
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具
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
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CEO批准方可使用。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权,保证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号 类别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 1702024129200084775 专户 515.67
2 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3165600031 专户 2,839.32
3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5032356700060 专户 1.42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达路支行 600210090000013080
4 专户 1,256.59
5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5032356700078 专户 5,017.9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 99101880120000357
6 专户 1,206.80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支行 0805227129001038237 专户 25.77
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208011800000052 专户 14,046.02
8
合计 24,909.49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140.00 125,526.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125,526.43
项目
截至期末累 可行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
承诺投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投入进度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
项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 (%)(4)
(1) (2)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
分变更) =(2)/(1)
(3)=(2)-(1) 大变
化
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
400万头生猪养殖加工 否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9,748.12 9,748.12 -1,251.88 88.62% 2016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体化(一期)60万头
育成一场建设项目
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
400万头生猪养殖加工
否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10,979.60 10,979.60 -20.40 99.81% 2016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体化(一期)60万头
育成二场建设项目
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
400万头生猪养殖加工
否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9,173.42 9,173.42 -2,826.58 76.45% 2016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体化(一期)60万头
育成三场建设项目
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
400万头生猪养殖加工
否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5,495.50 15,495.50 -504.50 96.85% 2016年7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体化育成五场建设项
目
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
400万头生猪养殖加工
否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4,807.06 14,807.06 -1,192.94 92.54% 2016年7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体化育成六场建设项
目
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
400万头生猪养殖加工
否 46,000.00 46,000.00 46,000.00 32,011.81 32,011.81 -13,988.19 69.59% 2016年9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体化三元仔猪繁育二
场建设项目
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
400万头生猪养殖加工 2016年10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5,001.81 5,001.81 -4,998.19 50.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体化原种繁育场建设 月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8,140.00 28,140.00 28,140.00 28,309.11 28,309.11 169.11 100.6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0,140.00 150,140.00 150,140.00 125,526.43 125,526.43 -24,613.5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致同会计师事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110ZA270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止2015年04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
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年出栏400万头生猪产业化基地项目13,927.32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13,927.32万元。2015年05月21日置换已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雏鹰农牧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洮南支行、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瑞达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业路支行、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雏鹰农牧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
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东吴证券对雏鹰农牧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 鹏
狄正林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