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浙
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根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8号”文《关于核准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12.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420,000.00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与上市
发行费有关费用48,791,33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7,628,667.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兴华验字(2015)
京会兴验字第050000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 油锯、割灌机和绿篱修剪机扩产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185.5
2 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及附属设施 0
合计 185.5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50万元,累计使
1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5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1,577.36万元。
二、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各个项目都存在建设周期,由于项目从
启动到建成均需要过程,所以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
使用。
(二)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
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短期(不超
过12个月)理财产品。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2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
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适度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在12
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
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
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方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在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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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方案。
八、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认为:中坚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德邦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
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
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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