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4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群旬先生主持,应出席
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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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791,860.70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744,731,501.5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
589,232,099.13 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791,860.70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4,879,186.0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8,920,114.89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32,832,789.52 元。
本次 2015 年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10,120,000.00 元;公
积金转增股本每十股转增 5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分红议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
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
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
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
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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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
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
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
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议案需
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15 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韩文彬辞职导致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监事会同意增补郇怀明为公司股东
代表监事职务(简历见附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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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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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郇怀明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男,1979 年 4 月出生。2001 年毕业于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
筑工程管理专业。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浙江弘盛工贸有限公司;任
PMC 经理;2011 年 9 月至今担任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仓储部经理。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 5%以上
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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