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 特 迅: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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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 2016-01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定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5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2015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3 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

厦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 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1)审议《关于选举刘力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13.2)审议《关于选举陈展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5 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3、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 5、6、7、8、9、10、

11、12 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第 13 项议案将在股东大会中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监事,其他议案将在股东

大会中逐项表决,第 12 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能证明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9:00-11:30、14:0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证券

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晓东、郑黎君

联系电话:0755-26520515

联系传真:0755-26520515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7。

2.投票简称:“奥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

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奥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

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

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下全

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

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

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3.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元代表第二位

候选人,如议案 4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4.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 元代表第二位候

选人,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对除议案 13 的所有议案同一表决 100.00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00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6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7 7.00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8.00

9 关于公司监事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9.00

10 关于使用自由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00

11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1.00

1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

13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3.1 关于选举刘力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13.01

13.2 关于选举陈展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13.02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方式举例如下:

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 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 2 名监事候选人议案组(累

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委托数量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力女士为监

事的议案 13.01 200 100 0

关于选举陈展基先生为

监事的议案 13.02 0 100 200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 2016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特迅”(002227)股票__________

股,拟参加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深

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说明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

6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7

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

8

酬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监事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由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0

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12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的议案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请

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

13.1 关于选举刘力女士为监事的议案 票赞成 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

√ 的候选人);选举监事

13.2 关于选举陈展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票赞成 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2

附注:

1、若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多项选择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单位: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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