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6-045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3: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6年4月20日~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下午
15:00至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桐城市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开晓胜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3月31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1,220,7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9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
人,代表股份221,17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7566%;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3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1,193,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66%;7,5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5%;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0.00%。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1,193,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66%;7,5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5%;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0.00%。
3、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1,193,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66%;7,5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5%;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0.00%。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1,193,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66%;7,5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5%;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0.00%。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1,181,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24%;38,8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7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3%;反对 38,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7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0.00%。
6、审议《公司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1,193,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66%;7,5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5%;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0.00%。
7、审议《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221,193,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66%;7,5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5%;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3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0.00%。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开晓胜先生、杨建东先生、杨坚先生、王仕民
先生、丁家宏先生、刘玉斌先生、胡凌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①选举开晓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1,179,00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选举杨建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1,179,00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③选举杨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1,179,00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④选举王仕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1,179,00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⑤选举丁家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1,179,00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⑥选举刘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1,199,30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03%,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0,3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92%。
⑦选举胡凌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1,179,00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赵继平先生、雷秀娟女士、范成山先生、韦文
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①选举赵继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179,0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选举雷秀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179,0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③选举范成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190,6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64%,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52%。
④选举韦文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179,0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9、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
积投票制)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程晓和先生、杨吉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潘岚松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①选举程晓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21,179,00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12%,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②选举杨吉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21,184,80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838%,表决结
果:当选。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5,8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6%。
10、审议《关于为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1,210,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53%;10,4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42%;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00%。
11、审议《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1,210,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53%;10,400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总数 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42%;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和王晏平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
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