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32: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亚厦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购厦门万安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并增资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959.5827 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

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

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

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

实施。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54 号核准,获准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51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

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074,99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23.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54,243,858.88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7,534,877.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6,708,981.7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

验字(2014)第 350ZA0013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二期 26,418.80 20,038.30

2 幕墙及新型节能系统门窗生产线建设项目 31,605.90 22,313.30

3 市场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19,997.59 19,997.59

4 亚厦企业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46,904.70 46,904.70

5 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417.01 3,417.01

合计 128,344.00 112,670.90

2014年9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及

增资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

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变更为:取消“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二期项目” 投资、“幕

墙及新型节能系统门窗生产线建设项目” 投资,增加“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

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投资项目。此次取消的募投项目累计资金42,351.6万

元,公司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36,593.7万元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邵晓燕、于凡、周本强同比例对万安智能增资5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增资3,250万元,其他三位股东以自有资金共增资

1,750万元,节余变更募集资金2,507.9万元另作他用。变更后“收购厦门万安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投资项目计划投资39,843.7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2014 年9月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关

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2014-068)。

3、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

至公告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部分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账户节余金额

项目名称

资金额(万元) (万元) (万元)

1 收购厦门万安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 65%股 39,843.70 39,843.70 100 2,959.5827

权并增资

注:“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投资项目账户节余金额包含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更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节余募集资金2,507.9万元和

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后金额451.6827万元。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部分已完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收购厦门万安智能 上虞农村合作银行 21000121237875 283,380.32

股份有限公司65% 曹娥支行

股权并增资 上虞农村合作银行 203000028517713 10,110,400.00

曹娥支行 203000028517389 18,815,454.40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 377966276508 2,697.78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 351958377993 383,895.00

合计 - - 29,595,827.50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取得了对应的理财收益。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

有效、经济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得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

四、董事会关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项

目”已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

节余募集资金2,959.58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

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

数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

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部分已完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影响其他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

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

增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五、相关各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秉仁先生、顾云昌先生、王力先生、汪祥耀先生事前对董事

会提供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

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亚厦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4、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亚厦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