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6(临)—36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
【2016】第 39 号)。现就该函关注的 201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2015 年我公司与关联方兰州黄河精炼玻璃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9,618.72 万元,2015 年获批的与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8,938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较预
计金额超出 680.72 万元,超出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为 0.99%。主要原
因一是公司为提高产品竞争力,大力开发新产品,2015 年先后推出“黄河王”、“新品劲浪”、
“云南专供”等系列产品,新产品瓶型设计改变,质量要求提高,导致采购成本升高,且原有
玻璃瓶不能使用,需购进新的玻璃瓶;二是国家规定啤酒玻璃瓶回收使用周期为两年,两年
到期必须报废处理,需大量采购新瓶补充。超额事实发生后,因公司内部信息上报不及时,
导致我公司未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2.11 条的规定履
行临时披露义务,反映出我公司内部信息传递制度的执行缺陷。
为此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谦意,并已责成经理层采取措施提高以后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严格控制与相关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公司内
部信息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