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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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一年多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二)2015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

9、《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 201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公司 201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3、《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4、《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公司 201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四)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安徽辉隆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对电商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六)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七)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的议案》。

二、在 2015 年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全体成

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列席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经核查,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等相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没有发现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报告真实公允地表达了公司 2014 年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

生。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

(四)关于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

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

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3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

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

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

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

工作管理办法》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并有效执行,切实防范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

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

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强化监

督管理职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公司重

大事项的监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有效发展。

请审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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