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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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

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

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5年3月9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周鸾斌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3月1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5年3月31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5年4月21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5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监事会决议仅含审议季报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会议

决议免于公告。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5年5月1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5月1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6月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6月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8月20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10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监事会决议仅含审议季报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会议

决议免于公告。

(九)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10月30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3次;列席参加了公司

董事会部分会议。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

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尽心尽力履行职责,

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15年度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

的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检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

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保证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公

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检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内

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

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没有发

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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