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5
年度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542.18 万元,年末资
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 123,566.60 万元。
因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所制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以及满
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
意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公司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未来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除公司正常经营外,其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如下:
(一) 公司拟对上年竞拍获得的琶洲 A 区 AH040246 地
块进行大楼建设开发。
(二) 公司拟全面整合印刷资源,在巩固和扩大书刊印
刷在商业印刷中的主导地位的基础上,推进商业包装印刷业
务。
公司最近三年(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
况作出,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
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
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将该预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
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
度》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
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
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说明。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